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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骆民)*ST光一公告,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《事先告知书》: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,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。2023年4月27日,公司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,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。公司触及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年修订)》第10.3.10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,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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