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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内容:
1.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,每年补贴30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;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养老、残疾人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,每年补贴100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符合条件对象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:
1. 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或者“浙里办”APP进行申请,在搜索栏输入“补贴名称”,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。
2.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(市、区)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。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: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1号,咨询电话 0579-8929865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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